<%@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K"%> <%@ page import ="java.io.*"%> <%@ page import ="java.util.*"%> <%@ page import ="java.text.*"%> <%@ page import ="com.zgqdrcadmin.admin.*"%> <%@ page import ="com.zgqdrcadmin.util.*"%> 中国青岛人才政务网
 
 
 

负责代理单位和存档人员的人事档案保管、整理工作,办理查、借阅手续

负责为存档人员出具档案记载的材料和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其他证明材料
负责存档人员档案工资的调整和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转正、档案初始工资确定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等手续的办理
负责存档人员基本信息情况的登记及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工作
负责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评、申报
负责办理代理单位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
负责流动人员集体户口的管理
负责人事代理党委的日常工作
负责大企业直通车日常工作
负责丰合广场客户服务中心人才引进的相关工作

 
 

集体户口办理办事指南

  1. 政策依据:

《关于青岛市引进人才集体户口管理办法》(青人字[1996]104号)。

  1. 受理范围

与市人才市场签订代理协议的单位中接收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回国留学人员、应届统招本科毕业生等符合落户政策的人员。
三、应提供的材料和程序:
1、人事代理协议或人事代理手册;
2、落户人员应持入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落户证明信、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一寸身份证照片1张等有效证件和材料,填写落户登记表,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落户手续。
四、工作时限:
1、人才引进:引进手续办理完毕后一周内办结。
2、毕业生:现场受理。

   

aa人:高洁

联系地址:香港中路12号丰合广场C区二楼204房间

联系电话:85027136

电子信箱:jitihu@zgqd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