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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青人机党字[1997]3号)《关于建立人事代理人员党委的批复》。
二、受理范围:凡已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及市南、市北、四方、李沧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党员或人事档案在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暂未找到工作单位的党员。
三、应提供的材料:
1、组织关系介绍信和代理协议。
2、青岛市人事代理人员党委出具的《党员须知》和上次党费交费凭证。
四、工作程序:
1、转入程序:
(1)原党的组织关系属于青岛市委组织部管辖范围内的,须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青岛市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换介绍信,然后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落入手续。
(2)原党的组织关系不属于青岛市委组织部管辖范围的,须先到市委组织部及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换介绍信,然后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落入手续。
2、转出程序:
(1)转到新单位的党组织属于青岛市委组织部管辖范围内的,可由青岛市人事代理人员党委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盖青岛市人事局机关党委图章),去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换介绍信,然后到新单位办理手续。
(2)转到新单位的党组织不属于青岛市委组织部管辖范围的,须持青岛市人事代理人员党委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及市委组织部换出介绍信,然后到新单位办理落入手续。
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介绍信可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五、工作时限:现场即可办理
六、承办部门、承办人、联系方式
承办部门:人才市场公共服务部
承办人:闫巧妮
联系电话:85027136
办公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2号丰合广场C区二楼204房间 |